生产力标准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30: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2页(953字)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的简称。

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标志,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应该而且必须建立在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的水平上,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

生产力十分落后,为了摆脱贫穷落后,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它的吸引力,必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全部工作的重心。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

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必须以此来衡量一切工作。

坚持生产力标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早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

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取得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一度偏离这一原则,提出了以“生产关系”(即“一大二公”)、“阶级斗争”来衡量工作的错误标准。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坚决摒弃用抽象原则和空想模式来划裁生活、区分是非曲直的历史唯心主义观念,强调社会主义就是要发展生产力。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1987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进一步提出:“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坚持生产力标准同坚持真理标准(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一致的。生产力标准是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的运用。在人类社会实践中,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最主要的实践活动,是其它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

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改革计划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具有真理性,只能看它在社会生产实践中,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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