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30:3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3页(267字)

(1)我国国营农场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一种劳动组织形式;(2)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情况下,三级组织中的基层一级,是基本核算单位。

生产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负责直接组织生产和分配,完成国家的计划任务。生产队在执行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接受国家计划指导的前提下,应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有权因时因地置宜地进行种植,有权决定增产措施,有权决定经营管理方法,有权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有权抵制任何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瞎指挥。

不能对生产队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任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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