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35:2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3页(347字)
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劳动者。
属奴隶主所有、完全不能支配自己劳动果实的劳动者,奴隶社会的被统治阶级。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占有奴隶。
奴隶制法律确认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以随意奴役、买卖和屠杀。
奴隶的地位决定奴隶的劳动是被强制的掠夺性劳动,奴隶主不但占有奴隶的全部剩余劳动,也侵占了奴隶部分必要劳动。
奴隶的主要来源有战俘、破产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奴隶制是一种极其野蛮的剥削制度,它妨碍生产工具的改进,使社会的基本生产力——劳动力遭到严重摧残。
奴隶反抗奴隶主剥削和压迫的斗争激化为大规模的奴隶起义,动摇了奴隶社会的基础,加速了奴隶制的灭亡。随奴隶社会为封建社会所取代,奴隶大都转化为农奴和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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