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收支,分级包干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37:1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6页(461字)
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一项改革措施。
俗称“分灶吃饭”。其主要做法是: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范围,并据此确定地方财政收支包干基数;将收入划分为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和地方调剂收入;根据地方的收支基数,确定固定收入上缴比例,调剂收入分成比例和定额补助数额。地方上缴比例、调剂收入分成比例和定额补助数额由中央核定下达后,原则上五年不变。
地方在划定的收支范围内,多收了可以多支,少收了必须少支,自求收支平衡。
这种办法从1980年起在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实行。为了进一步完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国务院决定从1983年开始,除广东、福建两省,京、津、沪三市和实行民族财政体制的省、区外,其他各省一律实行“收入按固比例总额分成”的包干办法,即按地方收入总额同地方支出基础,求出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比例,实行包干。从1985年起,国务院决定改变“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办法,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预算管体制。
上一篇: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下一篇: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