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体系改革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0: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63页(581字)

由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向大体合理的价格体系转换的过程。

价格体系改革是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它包括价格总水平的调整以及价格之间的比价和差价的调整。在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的价格体系很不合理,表现为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偏低、采掘工业品和部分原材料工业品价格偏低、有些重要工农业产品价格进价大于销价、购销倒挂、铁路运价太低负担过重、工农业产品质量差价未拉开、进出口商品由外贸企业经营亏损大、公用服务收费标准低等等。总之,价格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商品的供求变化,成了死杠杆。

价格不合理已给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许多困难。

为了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国家主要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1)调价。近年来,国家提高了一批商品的价格,同时也降低了一些商品的价格;(2)放开。

原来由国家定价的一部分商品,放给企业实行市场定价;(3)实行浮动价格。国家在部分工农业商品中实行浮动价格,扩大了企业定价的权限;(4)实行超购加价。

对部分重要的工农业商品实行了超购提价以鼓励工农业商品增产。

(5)调整各种差价。扩大购销价差、批零价差、地区价差、季节价差等,并拉开了质量价差。(6)实行了限价。

对价格上涨太多的商品,实行了限价。到目前为止,价格体系改革已初见成效,开始由不合理向合理转化。但是,价格体系改革的任务仍然很重,改革仍须继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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