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1: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64页(226字)
“中央税”的对称。
由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我国建国以来明确划归地方收缴的税种有: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契税等。地方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因地制宜解决一些特殊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地方税管理权限基本上仍属中央,但地方有较大的机动权限。例如,在中央确定的地方税种范围之内,地方可以决定开征停征,核定税率,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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