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2: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66页(288字)
1959年3月下旬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纪要,4月下旬印发各地党委。
纪要针对各地区在整社过程内提出的有关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方面的18个问题,规定了整顿人民公社的一些重要政策和具体措施。主要内容:(1)目前农村人民公社应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不要急于从基本上队有制向基本上社有制转变,大队下面的生产小队是包产单位,应有部分所有权;(2)对人民公社建立以来的帐目要认真清理,对平调生产大队、生产队及社员私人的财产和财物,必须如数偿还或作价偿还;(3)农村人民公社的全部劳力,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一般不应少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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