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户、重点户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50: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83页(248字)
我国农村专门或重点从事某一行业的农户。
专业户的标准是:(1)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或多数劳动力从事专业生产或专业经营活动的时间在60%以上;(2)专业收入比重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3)专业产品的商品率达到80%以上(粮食专业户商品率达到60%以上);(4)出售产品收入(包括服务性收入),高出当地(县)农村住户家庭经营每户平均出售收入水平一倍以上。重点户一般是指从多种经营中逐渐突出某一行业的农户,即有重点的兼业者。
它的进一步发展,就会成为专业户。
上一篇:农村信用合作社
下一篇: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