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56: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94页(299字)

亦称“损害保险”。

以物质财产所发生的损害为保险标的保险。它具体包括:(1)承保财产本身的物质损失,如房屋被焚毁、船舶被撞沉等;(2)承保与财产有关的其他利益的损失,如企业因房屋的焚毁而引起的停工停业等丧失盈利的损失,或因船舶受损而引起的运费损失的损失;(3)承保因汽车、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发生事故损害他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在财产保险中,按所保标的不同有各种不同险别,如家庭财产保险、汽车保险、工程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农作物保险等;按所保风险不同,也有各种不同险别,如火灾保险、地震保险等;按保险财产所处的风险状态不同,有海上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之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