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券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05: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12页(381字)
由国家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的一种短期债券。
其性质与公债相似,但期限较公债为短。旧中国国库券简称“库券”,如“二五库券”、“一四库券”等。
新中国是从1981年起开始发行的,至今已发行了十三年。我国的国库券是由国家制定国库券条例,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并办理国库券的还本付息事项的,其目的是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
其发行对象是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农村富裕乡村以及城乡居民。1989年国库券发行对象与以前有所不同,全部为公民个人和个体工商户。
国库券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不得自由买卖。1985年,国家对国库券的发行事项作了一些新的规定,提高了利率,并可在购买两年后到银行抵押贷款和贴现。
国库券的发行对于缓和我国财政收支不平衡的局面和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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