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06:2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15页(433字)

又称“中央计划”。

社会主义国家对未来时期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所作的总体布署和全面安排,用以指导全国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活动的最高计划。国家计划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地确定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事业的方向和目标;统筹安排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并在全国范围内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综合平衡;正确地制定完成国家计划的政策和措施。

我国的国家计划即全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政治、经济任务及有关指示,在审查汇总中央各主管部门、各地方(省、市、自治区)的经济计划草案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的,然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公布执行。国家计划按照时间的长短序列,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长期计划一般为十年或十年以上的计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的远景规划。中期计划一般为五年计划,是实现计划管理的基本形式。

短期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以年度计划为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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