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司法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11:2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27页(414字)

国家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检察、审判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活动。

它是随着经济法的产生而从民事司法中独立出来的。在二十世纪初首先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出现。

在资本主义社会,它是维护资本主义经济秩序和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在社会主义社会,它是社会主义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保证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活动的正常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司法机关是各级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各级检察院的经济检察机构和专门经济法院。

我国的经济司法受理的经济案件包括:(1)经济纠纷案件。如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商标纠纷案件;(2)经济犯罪案件。包括行贿、受贿、盗窃、诈骗、勒索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案件;(3)涉外经济纠纷案件,凡经济纠纷案件,包括涉外经济纠纷案件,由经济审判庭和经济法院处理;经济犯罪案件则由刑事审判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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