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18:4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43页(255字)

亦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组织形式之一。由若干股东出资组织,其全部资金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后出资的义务外,不再负任何责任。股票可以自由买卖或转让,股东有权按股票取得股息。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会领导公司的一切活动。股份公司的股东,仅就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有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行清偿。股份公司是资本集中和积累的重要法律形式,产生于十七世纪初期的欧洲,十九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各国,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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