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20: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46页(267字)
亦称“抵押放款”。
放款人或银行要求借款人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质保证才发放的贷款。抵押品通常为票据、各种有价证券、房地产和栈单等。借款人如到期不归还贷款,债权人就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补偿。抵押贷款一方面使票据、商品、有价证券提前转化为货币形态,有利于加快资本周转,促进生产的扩大,但是抵押贷款也会造成虚假的社会需求,使信用膨胀,助长投机活动和加剧生产的过剩。
解放前旧中国,抵押贷款在农村十分盛行,是地主、官僚资本家、高利贷者剥夺农民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重要手段,对农业生产起破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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