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税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22: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51页(376字)

我国对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放的奖金超过一定限额部分,以奖金额为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以企业、事业单位为纳税人,不对职工个人征收。以企事业单位发放的各种形式的奖金为课税对象。奖金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征。全年发放奖金总额人均超过免税限额1个月基本工资以内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免税限额1至2个月基本工资部分,税率为50%;超过免税额限额2至3个月基本工资的部分,税率为100%;超过免税限额3个月基本工资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0%。

下列奖金免缴奖金税:发给矿山采掘工人、搬运工人、建筑工人的奖金;按国家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自然科学奖;经批准试行的十种特定的燃料、原材料节约奖;外轮速遣奖;其它经国务院批准免缴奖金税的单项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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