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用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41: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89页(394字)

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买卖双方以赊销方式实行延期付款而相互提供的信用。

它包括由卖方提供的信用(其形式为赊销、分期付款等),以及由买方提供的信用(其形式为预付定金、分期预付货款等)。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各个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经常不一致,造成各企业之间的商品运动和货币运动在时间上、空间上相互脱节。为顺利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客观上要求买卖双方提供商业信用。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最基本的商业信用形式是以商品的实物形式提供信用,到期以货币进行债权债务的清偿。

发展了的商业信用形式,主要采取预付方式,即按合同规定预付部分货款。在资本主义社会,商业信用主要通过票据来实现。

票据有期票和汇票之分。期票是买方对卖方承诺的债券,保证在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也是卖方到期向买方索取货款的证明。

汇票是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债券,是延期付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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