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42: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91页(291字)

国家对工商企业及其他营利事业按营业额课征的税种。

1791年创始于法国,其后,各国相继效仿。旧中国国民党政府于1931年制定营业税法,开征此税。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我国政务院发布《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国境内的工商营利事业,均应按营业额于营业行为所在地交纳营业税。

1958年税制改革时,营业税并入工商统一税中。

1984年利改税第二步改革时,恢复了营业税税种。征收营业税是不论经营成果好坏的,只要有营业额就必须缴税。

因而营业税具有税源普遍、税负均衡、计征简便的特点。征收营业税对于促进企业改进经营管理,保证财政收入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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