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43: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91页(344字)
纳税人有意或无意而发生的少缴或漏缴税款的行为。
具体地说,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收法规,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叫偷税,亦称逃税;纳税人非有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叫漏税。二者性质不同。偷税属于直接触犯税法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偷税罪。漏税是属于纳税人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因工作失误而发生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的行为。
偷税漏税经查处,一般应追缴或补缴所偷漏的税款,并处以一定的罚款,其中偷税者的罚金额为应纳税款的一倍或五倍以下款额。在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国家税制还不尽完善,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偷税漏税现象,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以利于国家集中资金,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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