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拨款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43: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93页(381字)
国家预算中拨给国民经济各部门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在我国,主要有预算拨款和其他拨款。预算拨款是指国家预算内拨款,是基本建设拨款的主要来源;其他拨款包括各地方、各部门拨给和由企事业单位自筹的资金。
基本建设资金都要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根据国家计划办理拨款、专户收支。由于国家预算内拨款的基本建设资金是无偿使用,因此,存在着争投资、争项目、吃“大锅饭”,敞口花钱的弊端。为了提高投资效益,控制基建规模,我国改革建设资金的供应办法,实行投资有偿使用。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84年12月颁布了《关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通知,决定从1985年起凡是由国家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简称“拨改贷”)。目前,“拨改贷”同真正的银行贷款还有着一定距离,还需要不断完善。
上一篇:基础工业
下一篇: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