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代企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59:2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25页(392字)

政府机构代替企业工作,妨碍企业经营自主权的现象。

以政代企是我国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的结果,造成长期政企职责不分,政府包揽了许多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企业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失去了经营自主权。加上条块分割,互相扯皮,企业工作处于困难境地。政府机关是宏观经济的调控者,是方针、政策的制定者。

而企业是经济实体,必须在国家的指导下,有效地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政府机构不能越俎代庖,干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代替企业行使经营管理的权力。否则,“就不可能发挥基层和企业的积极性,不可能有效地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联合和竞争,不可能发展社会主义统一市场,而且势必严重削弱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应有作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解决以政代企等弊端,从而搞活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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