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59: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25页(302字)

中国共产党协调同各民主党派及其它非党人士之间关系的基本方针。

这个方针最初是1956年在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同年9月,刘少奇代表中央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的政治报告中,郑重地宣布了这一方针。“长期共存”,指共产党与一切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并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长期合作,共同奋斗;“互相监督”,指各党派互相提意见,互相批评。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一方针并未得到很好地贯彻,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真正付以实践。

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进一步确定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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