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和谈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15: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56页(441字)
又称“南北对话”。
指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的“对话”。南半球大多是发展中国家,而工业发达的国家都在北半球,因此有人就称发展中国家为“南方”,工业发达国家为“北方”。
“南北和谈”(“南北对话”)一词即由此而来。
1975年12月和1977年5月举行的国际经济合作会议,就是一次“南北对话”的国际经济会议。会议的最后公报指出:国际经济合作会议只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正在进行的对话的一个阶段。这一对话应当在联合国体制内和其他适当机构内继续积极地展开。
1977年11月29日,根据世界银行行长麦克纳马拉的建议,成立了“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又称为南北委员会,主席为前西德总理勃兰特,成员有前英国首相希思、前智利总统弗雷、前瑞典首相帕尔梅等21人。委员会就促进南北对话问题,从1977年12月起多次举行会议,起草报告。
该报告已于1980年2月提交联合国秘书长。南北对话不仅对不发达国家,而且从长远看,对发达国家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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