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17: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60页(414字)
中国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根本方针。
这个方针是1979年11月和1981年5月先后召开的城市治安会议制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多次指示中反复阐明,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就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政法公安机关协同各机关单位、群众团体和基层组织,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以及法律的各种手段,打击犯罪,改造犯罪分子,挽救失足者,积极消除产生犯罪的因素和条件,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从根本上维护社会治安。其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综合治理的首要任务、中心环节,而预防犯罪则是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实行综合治理,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广大群众参加社会治安工作。
但是政法公安机关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安全,负有特殊的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教育感化手段。运用法律武器惩罚罪犯,则是预防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分子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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