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17: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61页(297字)

亦称“议案”。

提请国家代表机关或一定组织的会议讨论、处理的建议和方案。一般由出席者和法律、章程上规定的机构或个人提出。如法律案(通称“法案”)、预算案、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弹劾案以及有关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项议案等。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有“公议案”、“私议案”和“混合议案”之分。“公议案”指涉及全国性的与政府政策有关的议案,“私议案”指涉及地方性的或某些团体、个人权益的议案,兼有以上两种议案特点的称为“混合议案”。国家立法机关的提案(或议案),一般由立法机关的代表、立法机关的各种委员会或政府机关提出,但也有其他国家机关、各种党派、社会团体等提出。

上一篇:斯大林 下一篇: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