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22: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78页(397字)

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而进行的准备。

具有犯意之后的一个犯罪阶段。准备的时间可以很长,也可以准备之后紧接着实行犯罪。

准备的形式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前者如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后者如值班人员不值班,为同伙盗窃制造条件,目的都是为了最终达到犯罪的结果。

犯罪预备行为的特点,以犯罪主观方面要件看,是行为人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从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看,犯罪预备行为是为使犯罪达到既遂创造条件。

这些预备行为本身一般不对客体直接发生危害,它比既遂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小,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是有些犯罪预备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既遂犯罪,而又可能为实施其他犯罪创造条件。

例如私藏枪支、弹药,既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又可以为杀人或抢劫创造条件,要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按既遂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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