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36:3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15页(739字)

在刑法上指犯罪的一种心理状态。

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故意可分为两种形态:(1)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2)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有意识地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两种形态的故意的共同点是预见行为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直接故意可能表现在预见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预见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只能表现在预见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这两种故意的区别是行为人对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持不同的态度。

直接故意的态度是,行为人希望他所预见的危害结果发生,这种危害结果正是行为人所要达到的目的;间接故意的态度是,行为人对于他们预见的危害结果不是采取希望发生的态度,只是有意识地放任它的发生。与犯罪主观方面要件“故意”有联系的另外二个因素是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它们是犯罪构成的选择性要件,只有当法律明文规定时才能成为必备的要件。动机是指产生犯罪决定的动因。

动机可以分为:(1)政治方面的动机;(2)个人方面的动机;(3)个人方面不带卑劣性质的动机(如进行报复冲动);(4)宗教方面的动机。目的是指犯罪希望达到的外部结果。它不是每个犯罪必须具备的。通常直接故意都具有一定的目的。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不能混同。后者只是犯罪人的内心冲动,是促使犯罪决定的起因。如诬告的动机可能是出于报复,而目的是使被害人受到刑事制裁;又如杀人罪的动机可能是出于义愤,目的是为了剥夺被害人的生命。在民法上的故意是指过错的一种形式。

即债务人明知其行为将侵害他人的权利而仍有意为之或听任损害的发生,即使没有具备刑事上的犯罪构成,仍应负赔偿的责任。

上一篇:亲等 下一篇: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