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主义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05: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81页(501字)
现代西方宗教唯心主义哲学和伦理学思潮之一。
十九世纪末产生于美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传播到法国、德国和英国等西欧国家。主要代表有美国的波温、佛留耶林、布赖特曼,英国的凯尔,德国的施特恩,法国的穆尼埃等。象其他宗教神学一样,人格主义也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人格主义把“人格”看作第一性的实在,是存在的精神源泉,是一切事物的基础和本质,世界是各种“人格”的体现。
它为最高的“人格”(上帝)所统治,宇宙中的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而上帝创造的最高成果便是道德价值。认为人格的完善和道德上的自我修养,是人获得解放和改造社会的唯一前提,从而否认了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人格主义的显着特征就是极力标榜自己是“自由哲学”、“生活哲学”、“人的哲学”。他们反对任何形式的革命,主张改良,认为只要使人格与作为最高人格的上帝融而为一,实现“全世界人格化”,就可解决一切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各国向“全世界规模的资本主义过渡”。
因此人格主义要求教育、文化、科学都应为培养完善的道德,达到最高的人格服务。人格主义是为资本主义服务的反动哲学,它公开为帝国主义和法西斯作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