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32: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35页(991字)

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全面分析了当时国内的革命和建设形势以及建国九年来教育工作的成绩,对今后发展教育工作的方针作了规定。

其主要内容是:(1)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文化革命已经开始进入高潮,正确地领导教育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反对右倾思想和教条主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培养出一支数以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巨大的历史任务之一。(2)全国解放九年以来,教育工作在党的领导之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成绩是主要的,但是,教育工作在一定的时期内曾经犯过教育脱离生产劳动、脱离实际,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政治、忽视党的领导的错误。(3)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在一切学校中,必须进行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培养教师和学生的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群众观点、集体观点、劳动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必须改变政治教育中的教条主义的教学办法。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今后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

一切教育行政机关和一切学校,应该受党委的领导。在一切高等学校中,应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一切中等学校和初等学校,也应该放在党委的领导之下。

(4)为了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动员一切积极因素,必须采取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教育目的下,办学形式应该是多样性的,即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包括函授学校、广播学校)并举,免费的教育与不免费的教育并举。(5)办教育应当在党委领导之下,把专业的教育工作者同群众结合起来,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办法,贯彻全党全民办学。

(6)全国应在三年到五年时间内,基本上完成扫盲、普及小学教育、农业合作社有中学和使学龄前儿童大多数都能人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任务。大力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争取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普及高等教育,然后再以十五年左右的时间来从事提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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