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42: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58页(646字)

1961~1962年,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1958年以来中学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指导中学教育工作的文件。

于1963年3月,经中共中央正式批转下达。《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共50条。分为总则、教学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生产劳动、体育卫生和生活管理、教师、行政工作、党的工作和其他组织工作等八章。《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了中学的培养目标和任务;规定了必须贯彻教学为主的原则,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础技能训练,为学生毕业后就业和升学打好必要的文化基础;规定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规定了要合理安排生产劳动,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规定了体育卫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

《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公布后,对促进中学教育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曾起了很大作用,后因“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未能贯彻执行。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同年9月教育部下达修改稿《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要求各地讨论、试行。修改稿进一步明确中学教育要“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强调学校思想教育对社会的影响,增加了革命理想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内容;强调了对学生的能力培养;强调了教师队伍的培养提高等,提出各级党委要动员各行各业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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