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87页(953字)
是在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专门教育。
分为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业大学教育。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陈旧率的加快,传统教育已向终身教育转化,因而继续教育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各国传统习惯,实施高等教育机构通常又分为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中国古代的太学、国子学、算学、律学、医学都属于高等教育性质。现代高等教育源于欧洲十二、三世纪的大学,最初设神、法、哲、医、文等科。中国近代的高等教育的形成受西方教育思想影响很深,1898年设立的京师大学堂为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开始。
1904年清政府仿日本教育而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学制分别为高等学堂3年、分科大学堂3~4年,通俗院5年。教育方针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1922年北洋军阀政府又以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制度为蓝本规定了大学采用“选科制”学制为4~6年,到1949年全国高等学校约有200所,大都实行学年学分制。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举办了以干部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其中有名的有红军大学、抗日军政大学、马列学院、鲁迅艺术学院,1940年创办的理工科大学——延安自然科学院开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先河。
建国后,学习苏联高等教育经验,1952年至1953年全国高等学校进行了院系调整,把全国高等学校分为综合性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两类。我国一直对高等教育实行统一与集中领导,1958年后实行分级管理。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十分重视,曾先后颁布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章程草案》、《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等文件,对高等教育的任务及其具体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建国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很快。
全日制高等学校截至1987年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181.2603万人,学校1063所;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185.8万人,学校1399所。现在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科技、社会的发展对专门人才的需求,高等教育正处于积极改革时期,贯彻教育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要依靠教育的方针,争取20世纪末建立起中国的规模适当的、结构合理的高等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