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八届十中全会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5:07: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18页(642字)

1962年9月24至27日在北京召开。

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委员82人,候补中央委员88人。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其他工作人员33人列席了会议。全会召开之前,7月至8月在北戴河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8月至9月在北京举行近两个月的十中全会的预备会。党的八届十中全会讨论了国际、国内形势问题,农业、商业问题。

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等文件。全会增选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还增选陆定一、康生、罗瑞卿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在全会上作了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作了扩大化和绝对化的论述,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并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还指出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还错误地批判了所谓“单干风”(指包产到户)和“翻案风”,还严厉指责了所谓“黑暗风“(即指对当时严重困难形势作充分估计的观点)。

这个讲话标志着政治思想上“左”倾错误的严重发展。

十中全会继续坚持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

全会指出,全国人民当前的迫切任务是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毛泽东接受了刘少奇的建议,提出“不要因强调阶级斗争放松了经济工作,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这样,就使全会结束后,经济调整工作能够基本上按照原来的计划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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