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5:18: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41页(381字)
党对非党组织实行领导的一种组织形式。
早在1925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中明确规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团体中建立党团,这是我党最早的党组的组织形式。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将“党团”改为“党组”,并专设“党外组织中的党组”一章。
按照十四大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和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它不是一级党委,与本部门的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或支部)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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