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98页(245字)
对造林成活率低的造林地进行补充造林的措施。
由于造林技术或种苗质量以及气候、病、虫、兽等自然灾害而使造林成活率低,以致影响幼林及时郁闭者,必须进行补植。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造林技术规程》(试行)规定:“除成活率达85%以上且分布均匀者外,都要进行补植。”补植的树种、苗龄、株行距等要与原造林规格一致。
为了省工,可在造林的同时,保存一定数量的苗木在造林地局部密植或就近假植,发现缺苗,即带土起苗补植。
此外,凡成活率低于40%者,则须重新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