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117页(256字)
通过品种比较试验,对选育出的新品种或引进品种的生产性能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蚕品种鉴定,先由申请单位填写“蚕品种鉴定申请书”和“申请鉴定品种说明书”,申报蚕品种审定委员会,经蚕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列入鉴定计划。蚕品种鉴定分国家和省(市、自治区)两级,国家级鉴定在若干个鉴定点上只作实验室鉴定,省级鉴定一般先进行实验室鉴定,合格后再作农村生产鉴定。最后由蚕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成绩进行审议,确定蚕品种合格与否,经鉴定合格的品种,报有关部门核准后,可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