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331页(185字)
又称租约、租契、租帖、佃约。
中国旧时佃农租种地主土地所立的书面凭证。中国历史上佃契并无法定格式,多因时因地而异,内容一般包括:佃户、地主的姓名;佃种土地的种类、面积及四至;地租的种类及数额;租佃期限及撤佃条件等。
佃契往往只由佃农单方立契交地主收执,并受到地主阶级政权的法律保护,成为地主剥削佃农、强制佃农履行义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