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428页(192字)
把河槽容纳不下的洪水分往他处的措施。
为减轻洪水对保护区的威胁,在其上游适当地点,修建分洪闸和分洪道,有计划地将部分洪水引向别处,把洪水控制在河槽安全泄量之内,以减轻洪灾损失。分洪区的土地,一般年份仍可以利用,但必须加以限制,以便在发生大洪水时,作出必要的牺牲,确保重要城镇、工矿以及江河沿线广大地区的安全,使洪水灾害限制在最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