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443页(213字)
承包人为履行承包合同,承担经营风险,必须向发包人提供财产保证的一种承包经营责任制。
承包人在承包时应以一定的财物作抵押或缴纳一定数量的抵押金。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完不成承包指标时,承包人要用抵押财物或抵押金作补偿。如抵押财物或抵押金扣除完后仍不能扭亏为盈,发包人有权中止承包人的承包合同。风险抵押承包可以强化对承包人的约束力,改变承包中负盈不负亏的做法,提高承包经营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