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691页(216字)
环境被污染后,通过各种介质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使污染物浓度和毒性逐渐降低,甚至消失自净的现象。
环境自净有一定限度,而且需要一定的条件、时间和过程。环境自净按发生机理可分为物理净化、化学净化和生物净化3类。物理净化作用有稀释、扩散、淋洗、挥发、沉降等。化学净化作用有氧化、还原、化合、分解、吸附、凝聚、交换等。
生物净化作用是通过生物的吸收,降解使环境污染物的浓度和毒性降低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