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969页(224字)
林业生产中,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具有一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资金。
林业专用基金包括: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和后备基金等。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贯彻“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不留缺口,留有后备”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各种专用基金互相挪用。
使用各项专用基金,要本着节约精神,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力求发挥所有专用基金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