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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大树尾法

书籍:农业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9 10:40:15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981页(551字)

冬季桑树剪梢,次年采叶养蚕一次或数次后伐条的桑叶收获法。

由于伐条时期不同,可分大树尾春刈、大树尾夏刈和全年大树尾。①大树尾春刈。即在12月中下旬每根枝条离地80~120cm剪梢,次年第一期蚕(春蚕),采收树上全部芽叶后(4月上旬前)即行伐条(春刈)。

春刈后50~60天再采叶养蚕。

以后随桑树生长,采叶养各期蚕。②大树尾夏刈。

12月中下旬每根枝条离地60~80cm剪梢,次年养第一期蚕时,每根枝条上选留2~3个粗壮新梢不采,其余芽叶全部采下养蚕。第二期蚕时,采收树上全部叶片,同时摘去新梢顶芽,促使腋芽萌发。

第三期蚕时,采收全部芽叶后立即伐条(夏刈)。夏刈后约50天可采叶养蚕,以后随桑树生长,采叶养各期蚕。③全年大树尾。即全年不伐条,只剪梢。

具体方法是,冬季每根枝条离地60cm处剪梢,明春养第一期蚕时,每根枝条上留粗壮新梢2~3根,其余芽叶全部采去,并在所留新梢基部也可采收少量成熟叶养蚕。第二期蚕,采新梢上成熟叶养蚕。第三期蚕,采收新梢上全部叶片,并剪梢,促使腋芽萌发。第四期蚕以后各期蚕的采叶,都在离新芽基部0.5~1.0cm处剪取芽叶养蚕。

到冬季进行根刈。此法是中国广东省为适应全年多次养蚕(全年可养蚕7~8次)的需要,对地桑采用的桑叶收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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