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实验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8:55:14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0页(564字)
五四运动前后毛泽东从事的一种改造社会的活动。
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求学期间,毛泽东曾梦想过一种“新社会生活”。1918年自一师毕业后,即开始进行“新村”实验。
从毛泽东1919年冬所撰《学生之工作》一文来看,他当时所设想的新村,是以新学校、新教育为中心,以新家庭、新学校及旁的新社会连成一块为根本理想。他认为学校教授之时间,宜力求减少,使学生自动研究及工作。对一天24小时的作息,主张睡眠8小时,游息4小时,自习4小时,教授4小时,工作4小时。“工作4小时,乃实行工读主义所必具之一个要素。”而工作之事项,在农村可从事种园、种田、种林、畜牧、种桑、养鸡等。在他看来,“新村”就是财产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人人平等、互助友爱的“共产主义”细胞。毛泽东与蔡和森、张昆弟、陈书农、熊子容、周庭藩等,在长沙对岸岳麓山设工读同志会,从事半耕半读。他们寄居在湖南大学筹备处——岳麓书院半学斋,一面自学,一面从事社会改造问题的讨论与探索。每天赤脚草鞋,拾柴挑水,用蚕豆拌和大米煮着吃。1919年冬第二次去北京期间,还怀着极大的兴趣参观“北京工读互助团”,并和陈独秀、王光祈、彭璜等发起成立了“上海工读互助团”。
毛泽东这时从事的“新村”试验,是一种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反映,不可避免地遭到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