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治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5页(684字)
由毛泽东、彭璜等人发起,希图通过人民制宪,实现湖南人民自治自决的尝试。
1920年上半年,毛泽东在北京和上海的时候,即与彭璜等人研究过将来驱逐张敬尧以后,如何促进湖南局势朝着有利于人民的方向发展的问题。他与彭璜草拟了一个题为《湖南建设问题条件商榷》的材料,明确提出要废督裁兵、银行民办、增加教育经费、地方自治、保障人民各种自由权利。张敬尧被赶出长沙后,湘军头目谭延闿、赵恒惕打着“湘省自治”和“湘人自治”的招牌进入长沙。
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从9月3日至10月11日一个多月之内,个人或联名连续在长沙、上海等地的报纸上发表了《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湖南共和国》等10余篇文章,对所谓湖南自治问题,即人民究竟需要怎样一种“自治”,怎样去做,才能促其实现,作了详尽的阐述。当湖南自治的舆论已经造成,但尚未付诸行动的时候,毛泽东又及时提出必须有实际运动继起。在毛泽东等人的领导和组织下,以新民学会会员、湖南省学联干部和各界进步人士为核心,以广大学生为基础,联络各界人士,开始商讨“制宪”的具体步骤。10月10日,毛泽东参加了省城各界万余人举行的自治运动请愿大会和游行示威。当游行队伍到达省议会时,群众出于对旧省议会的义愤,扯了议会的旗子。
由于谭延闿、赵恒惕只是借着“自治”的招牌来巩固统治地位,所以当群众性的自治运动开展以后,即撕下“自治”伪装,反对和破坏自治运动。这次自治运动虽然没有具体结果,但对开展湖南各种社会力量的民主联合,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特别是树立以毛泽东为首的马克思主义革命派在群众中的威信,有着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