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41页(901字)
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关于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作为阶级都将存在并企图复辟的观点,并且提出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十中全会后,一些地区(如湖南、河北等地)进行了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河北保定地区进行了“小四清”(即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毛泽东肯定了这些做法,他在1963年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推荐了湖南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河北保定地区“小四清”的经验,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督促各地注意抓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这次会议确定在农村普遍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市开展“五反”运动。
“五反”运动即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后来,城乡“社教”运动的内容都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和清组织四个方面,统称“四清”运动。
1963年5月,毛泽东在杭州召集有部分政治局委员和大区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9月,中央根据各地试点中提进的问题,又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
1964年底至1965年1月,中央政治局召集全国工作会议,在毛泽东的主持下讨论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二十三条》虽然对1964年下半年以来“四清”运动中某些“左”的偏向作了纠正,但又提出了“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更“左”的观点。此后,在全国部分城乡进行的“四清”运动继续开展,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初期。这个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在1964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在1965年初又错误地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一步发展了“左”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从而为“文化大革命”作了思想上理论上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