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夺权斗争的指导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52页(982字)
从1967年上海所谓“一月风暴”开始,全国开始全面夺权。
毛泽东对夺权进行了指导。1月8日,对上海“一月风暴”表示支持,说:“这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这是一场大革命。”肯定了上海的做法,认为由左派夺权,这个方向是好的,提出《告上海市人民书》应向全国广播。
1月10日,指示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小组向上海各革命造反团体发出贺电,指出他们的方针、行动是正确的,号召全国党政军民学习上海的经验,一致行动起来。
1月16日,正式批准上海的夺权。同时,《红旗》杂志发表毛泽东审定的评论员文章《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号召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
1月22日,毛泽东审定发表《人民日报》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1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亲自审阅修改的《红旗》杂志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指出夺权斗争的5条基本经验:(1)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这是大方向;(2)坚决实行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大联合,团结广大群众,这是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夺权斗争取得胜利的最重要的条件;(3)必须足够重视革命干部在夺权斗争中的作用,坚持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领导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他们可以成为夺权斗争的骨干,可以成为夺权斗争中的领导;(4)必须实行马克思主义的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原则;(5)在夺权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无产阶级专政。2月5日,毛泽东批准“上海人民公社”成立。2月13日,叶剑英在怀仁堂碰头会上严正批评陈伯达等不经政治局讨论改变政治体制。毛泽东后来向张春桥等提出“上海人民公社”改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2月24日,“上海人民公社”改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3月10日,毛泽东审定修改的《红旗》杂志社论《论革命的“三结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提出:“毛主席指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权力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
”毛泽东后来又提出,革命委员会的基本经验有3条:一条是要有革命干部的代表,一条是有军队代表,一条是要有革命群众的代表,实现革命的三结合。毛泽东对夺权斗争的指导,核心是大联合与三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