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研究会章程》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1:21:56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366页(501字)
毛泽东1919年为发起成立问题研究会而起草的章程。
全文刊登在1919年10月23日《北京大学月刊》上。1919年7月,胡适在《每周评论》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接着,李大钊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批驳胡适的观点。
9月1日,毛泽东在长沙发起成立“问题研究会”,并向全国各有关团体和个人发出“问题研究会”章程。
《章程》第一条指出:“凡事或理之为现代人生所必需,或不必需,而均尚未得适当之解决,致影响于现代人生之进步者,成为问题。同人今设一会,注重如斯之问题,先从研究入手,定名问题研究会。
”第二条,从文化教育、社会政治、经济、外交、伦理道德等方面,列出100多个问题,作为研究的项目。第三条提出:“问题之研究,须以学理为根据。因此在各种问题研究之先,须为各种主义之研究。”第四条规定:问题不论大小,只要带有普遍性,即可提出研究。第五条规定:“问题之研究,有须实地调查者,须实地调查之。”第六条指出:“问题之研究,注重有关系现代人生者。然在未来而可以预测之问题,亦注意之问题。”从这个章程看,当时的毛泽东既有胡适的影响,更有李大钊、陈独秀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