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369页(741字)
毛泽东于1927年1月考察湖南农民运动后向中共中央所写的报告。
3月5日首次刊载在中共湖南区委机关报《战士》周刊第35、36期。3月12日,中共中央机关报《向导》第191期发表了第一章,第二章一、二节。4月,瞿秋白以《湖南农民革命》为题,出版了报告的单行本,由长江书店发行。
1927年5月27日和6月12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机关刊物《共产国际》先后用俄文和英文予以转载。
40年代,该文被编入《六大以前》、《两条路线》。1951年10月被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充分估计了农民运动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伟大历史作用。指出:“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发动农民,来一个大的农村变动,“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拥护这个变动,否则他就站到反革命立场上去了”。(2)阐明了建立农民政权和农民武装的重要性。认为“农村革命是农民阶级推翻封建地主阶级权力的革命”,“必须建立农民的绝对权力”,必须“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
(3)分析了农民的各个阶层,初步提出了党在农村中的阶级路线。强调占农村人口70%的贫农是农村革命运动的中坚,“没有贫农,便没有革命”。(4)阐述了放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革命思想。
指出:“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农民若不用极大的力量,决不能推翻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地主权力。”报告列举了农村大革命中出现的14件大事,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这篇报告有力地驳斥了党内外对于农民革命斗争的种种责难,深刻总结了农民运动的经验,是党指导农民运动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