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1:47:59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422页(293字)
毛泽东1948年2月15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的指示。
后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指示主要对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在时间、步骤、方法和政策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指出: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应准备在两三年内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个阶段,打击地主,中立富农。第二阶段,平分土地,包括富农出租和多余的土地在内。
土改斗争要依靠贫农,吸引中农参加,并照顾中农利益;要先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要严格保护工商业。对反动地主武装和特务组织必须消灭,不能利用。对反动分子必须镇压,但必须严禁乱杀。在游击区不要公开成立群众团体,不要进行土地改革,以防敌人摧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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