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发言人关于和平条件必须包括惩办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的声明》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1:51:22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427页(292字)
毛泽东1949年2月5日发表。
后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声明针对国民党政府提出“真正的和平不应该有先决条件”,把中共和谈八条中要求惩治战争罪犯和中共要求重新逮捕日本侵华罪魁冈村宁次说成为“节外生枝”、“态度不够郑重”等狡辩之词,严正指出:我们在八项和平条件第一条中提出惩办日本战犯和国内战犯,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无论你们说我们有和平诚意也好,没有和平诚意也好,这两类战犯问题都得谈判,这两类战犯都得惩办。
声明再次命令南京政府在谈判前逮捕战犯并防止他们逃跑,并指出,在和谈中讨论惩办战犯问题时,如果战犯们已经跑了,那末,还谈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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