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资本主义》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2:54:56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554页(444字)
毛泽东于1953年7月9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的一个文件上的批语。
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53年,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刚刚提出不久,接受国家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私营工业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还掌握在资本家手中,形式上还是资本主义的经济。
这种经济是否应该算作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它的性质应该怎样分析,当时许多人不明确。因此,毛泽东写了这个批语。
毛泽东在指出了当时绝大部分资本主义经济的特点后,作出了“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论断。接着,进一步指出,这种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因此,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毛泽东的这个批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对于推进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起了重大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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