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3:52:23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690页(381字)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形式,是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建立起来的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
一般是在初级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员私有的土地无代价地转为集体所有,耕畜、大型农具按照自愿互利原则折价归社,实现了土地、耕牛、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允许社员利用工余、假日耕种自留地和经营家庭副业,作为集体经济的补充。高级社的劳动产品由社统一分配。
劳动收入,在扣除生产费用、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剩余部分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高级社有利于合理地利用土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能较大规模地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使用新式农具,为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技术改造开辟了道路。
1956年底,高级社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